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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律师、检察官共同学习两个《规定》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7日作者:宜昌市律协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7月22日,宜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会同宜昌市检察院、市检察官协会联合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两个《规定》座谈会。市律协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城区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市两级检察机关部分侦查、侦监、公诉部门办案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座谈。市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官协会会长孙光骏,市司法局局长、律师协会会长邹志坚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的检察官和律师就两个《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充分热烈的交流探讨。座谈会围绕“非法证据”的定义、分类、排除规则和“非法证据”的证明责任等论题,从执业律师和检察官不同的视角,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和探讨。与会代表还对两个《规定》实施过程中可能产行的一系列实务问题,比如,侦查机关说明材料的效力、侦查人员不出庭作证的后果归责、排除非法证据申请的受理与处理机制等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前瞻性探讨。

 

原作者: 宜昌市律协